《槐荫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栏目: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4-12-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槐荫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槐荫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槐荫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槐荫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美里湖街道京沪三四线铁路以南二环西路以西济齐路以北,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6.91545°,北纬36.70396地块总占地面积为24097m2

根据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调查,目标地块历史上一直是农田,种植作物为玉米、小麦,使用历史未发生改变。地块内西侧有一条引黄七支渠,主要作用为引黄河水进行农田灌溉。农田于2018年之后逐渐停止耕种,之后地块内一直闲置。2023年地块东南侧项目开始施工,其基坑开挖产生的堆土有部分暂存于地块内,高约1-2m2024年堆土全部被清理,场地平整,准备下一步开发建设。根据最新规划,目标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

济南市槐荫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202412411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于20241212日完成了现场快筛工作。依据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布设8个土壤快筛点在地块西南侧布设1个清洁对照点,选取9个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根据快筛结果表明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经过对目标地块及周边(1000米)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的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根据调查结论,本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济南市槐荫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金耀

电话0531-6659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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