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红山园改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山东省纪委红山园改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山东省纪委红山园改扩建项目,位于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红符路以南、省道103以西,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6.98802°,北纬36.54382°,地块总占地面积为23602m2。根据最新规划,目标地块后期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目标地块为农田,种植玉米小麦。
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红山园管理服务中心(山东省留置管理中心)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日至7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方案制定工作,于2024年12月9日完成了外业取样调查工作。依据调查结果和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目标地块内共布设了8个土壤监测点,同时在地块西北侧布设1个土壤清洁对照点。共选取9个土壤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经过实验室检测数据表明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经过对目标地块及周边(1000米)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的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二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根据调查结论,本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山东省纪委监委红山园管理服务中心(山东省留置管理中心)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金耀
电话:0531-66590776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