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红山园改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报告》公示

栏目: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4-12-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山东省纪委红山园改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山东省纪委红山园改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报告》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山东省纪委红山园改扩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山东省纪委红山园改扩建项目位于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红符路以南、省道103以西,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6.98802°,北纬36.54382°,地块总占地面积为23602m2根据最新规划,目标地块后期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目标地块为农田,种植玉米小麦。

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红山园管理服务中心(山东省留置管理中心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2024121日至7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方案制定工作,2024129完成外业取样调查工作。依据调查结果和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目标地块内共布设了8个土壤监测点,同时在地块西北侧布设1个土壤清洁对照点。共选取9个土壤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经过实验室检测数据表明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经过对目标地块及周边(1000米)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的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根据调查结论,本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山东省纪委监委红山园管理服务中心(山东省留置管理中心)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金耀

电话0531-66590776

                                      20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