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沟南片区A-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栏目: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3-06-0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港沟南片区A-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港沟南片区A-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港沟南片区A-2地块,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港九路以东、凤鸣路以北、济南绕城高速以西,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7.17414°,北纬36.63742°,地块总占地面积为2622㎡。

根据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调查,目标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主要种植作物为玉米、小麦,使用性质一直未改变。2010年地块内农田停止耕种,中间区域建造房屋,作为商店使用,从事日用百货、五金材料销售。2017年地块内房屋随村庄一起拆迁,之后地块内种植树木。地块内无坑塘、无沟渠,地势稍有起伏,使用情况较为良好。根据最新规划,目标地块拟变更为居住用地。

受山东历城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至24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于2023年5月26日完成了现场快筛工作。依据调查结果,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设置4个土壤快筛点,同时在地块西侧布设1个清洁对照点,共选取5个土壤样品进行快筛,根据快筛结果表明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经过对目标地块及周边(1000米)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的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根据调查结论,本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山东历城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林

电话:18705310326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