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东沙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栏目: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3-11-0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天桥区东沙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天桥区东沙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天桥区东沙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位于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街道,新沙路以北、北太平河以南、东宇花园东侧,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16.93896°,北纬36.70512°,地块总占地面积为9441㎡。根据最新规划,目标地块后期拟变更为体育用地。

目标地块内最早的使用历史为农田和水塘,农田种植玉米、小麦,2008年后农田停止耕种,此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水塘形成时间较早,面积约3300m2,深约1m,大约于1990年开始被承包用于养鱼,养殖规模较小,2019年在水塘的西侧增加几座板房,主要为水塘承包人居住和日常生活使用。目前水塘已经不再进行养殖活动,水塘南侧用于停放二手车辆。

受山东兴宇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8日至13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方案制定工作,于2023年6月14日至7月7日完成了外业取样调查工作。依据调查结果和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目标地块内共地块内共布设了8个土壤监测点、3个水土复合监测点、4个底泥监测点和2个地表水监测点,同时在地块南侧布设1个水土复合对照点,在地块西北侧布设1个土壤清洁对照点。共选取38个土壤样品(含4个土壤平行样)、5组地下水样品(含1组地下水平行样)、5个底泥样品(含1个底泥平行样)和3组地表水样品(含1组地表水平行样)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经过实验室检测数据表明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经过对目标地块及周边(1000米)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本次调查的目标地块不属于土壤污染土地。

三、结论和建议

本地块满足第二类用地的建设要求,无需开展后续详细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可以满足未来用地的开发需求。

根据调查结论,本目标地块可以进行规划的开发建设。建议在后期做好建设期间目标地块的环境维护和卫生管理。如发现土壤和水质环境质量存在异常状况,应及时通报本调查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委托单位:山东兴宇置业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山东正维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金耀

电话:0531-66590776

                                      2023年11月